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房地产监管及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八条”精神,启动2011年全市 “物业管理规范年”活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
2006年-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0.61亿元,年均增长43.43%,占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9%,2010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1.66亿元,是2005年的5倍。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总体实力明显增强。五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队伍不断壮大,部分本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走出随州向周边城市发展,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也强势登陆我市房地产市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高资质企业不断增加,开发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 48家发展到2010年的124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由1家增加到4家、三级资质企业由12家增加到22家。
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得到较为充分的满足。
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也逐步由“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转变,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2010年,全市在建商品房屋施工面积由79.21万平方米上升至310.02万平方米,扩大了3倍,年均增长48.5%。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7.21平方米扩大到40.5平方米,住宅品质不断提升。
商品住宅市场呈现数量和价格同步上升格局。商品住宅的供应结构不断改善。五年来,我市住宅产品种类日趋丰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普通商品住宅供应量一直保持在80%以上,小户型住宅比例不断提高,可满足各类置业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房价持续平稳上升。
物业管理快速发展并显示出旺盛活力
我市2003年成立第一家“兰田”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化物业管理正式起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现已成为我市房地产业中备受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行业之一,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行业发展初具规模。目前全
市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已发展到55家,
其中城区44家,广水市10家,随县1家。从业人员达1500余人,拥有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3名。全市物业服务项目103个,管理房屋面积378万平方米,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
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03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一系列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我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相继出台了《随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随州市贯彻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的通知》、《关于规范随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随州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规程》等十余个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已逐
步步入法制化轨道。小区管护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都能够做到依法经营,服务坦诚,得到了广大业主的充分认可。先后有两个小区被评为湖北
省“十五”优秀城市住宅小区,9个小区被评为随州市 “园林式”居住小区,5个小区被评为随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我市房地产市场及物业管理仍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数量虽多,但整体实力
不强,竞争力不强,还没有一家一级资质企业,二级的也只有四家。二是商品住宅供应结构还不优,主要是中小户型住宅比例偏低。三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但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及“一价清”制度等。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还未实现分业经营,物业企业依附于开发企业。二是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建立,管理缺位。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物业公共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四是部分业主尚没有“花钱买物业服务”的意识。
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及物业管理规范发展工作
针对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国办发〔2011〕1号及鄂政办发〔2011〕2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定不移的完成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要新建廉租住房228套,新增租赁补贴1300户,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600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500套,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比重要达到43.6%。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企业的检查考核考评工作,建立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除管理,不断培植壮大市场主体。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的房地产市场各子系统,建成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个人住房情况的信息化查询。
扎实开展“物业管理规范年”活动。“物业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新增具有三级以上资质专业化物业企业5户,新增物业管理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部分旧住宅区通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年底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力争达到50%,树立5个物业管理典型示范小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实现物业工作新突破。到“十二五”末,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业主委员会选举率分别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新建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覆盖面达到100%。建立起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综合素质较强的物业管理队伍,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要大力开展物业共用设施配套建设达标工作。物业用房按原5‰标准配足配齐。对达标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敷衍搪塞、拒不整改、态度恶劣的企业,冻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权属总登记等手续,并依据资质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整顿,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要大力开展物业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活动。推行公示牌制度。《物业管理共用配套设施公示牌》主要对项目的物业用房、公厕、垃圾站点、公共停车场(棚)、电子监控、车辆进出智能管理系统、楼栋智能防盗门配备、二次供水系统、地上地下给排水系统等共用配套设施情况公示。《物业管理监督投诉受理公示牌》主要对开发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等4种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推行物业承接验收制度。规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物业服务市场平台,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推行物业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内容,统一收费方式,统一等级评定,统一挂牌收费。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加强小区自治管理,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通过大交流、大讨论、大培训、大评比、大观摩、大考察等多种形式学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物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要大力强化企业监管考核机制。制定《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标准》,对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要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从业人员,一定要站在“讲大局、讲稳定、讲和谐”的高度和“讲诚信、讲规范、讲发展”的深度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要统一思想,周密计划,科学实施,确保实效。
市房产局局长 叶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