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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酒驾入刑”第一人
作者:刘诗诗
5月8日,酒后驾车连撞两辆摩托车并逃逸的艾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1日19时54分,市交警四大队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曾都区南郊金三角路段,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往氵厥水二桥方向逃逸。该大队一中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正在勘查时,再次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擂鼓墩大道家美食路段又有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往氵厥水二桥方向逃逸。 根据现场目击者向警方提供的轿车车牌号,办案民警查证,连撞两辆摩托车致两人受伤后逃逸的是同一轿车。民警找到车主艾某,并当即将其带往市中心医院进行酒精测试。 5月3日,院方出示的鉴定结果显示,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8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的相关条款,于5月8日依法将艾某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 刘诗诗 通讯员 张远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