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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施工队”队员不幸失足丧命
包工头房主皆有责任
作者:唐天才
近日,曾都区万店镇青年民工梁某跟随包工头王某在塔儿湾街道为彭某建房过程中,因其从二楼楼顶向下扔竹排时,不慎被竹排上的螺钉挂住裤腿,坠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王某的建筑队属于无专业资质的 “土施工队”,事故三方当事人没签定合同或协议。在万店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反复调解、协商下,包工头王某、房主彭某分别向死者梁某亲属支付赔偿金17万元、4万元。 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发生,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高学良表示,作为属地管理的当地政府和城建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建房主要聘用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建筑队,建房主与建筑队负责人一定要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建筑队负责人与建筑工人也要签定书面的用工协议,并为每名工人都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同时,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本报记者 唐天才 通讯员 王纯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