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7家单位和个人被罚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讯 记者徐军国、通讯员杨俊宏报道:昨日,曾都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布,随城7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受到治安处罚,被罚款200元到500元不等。
    9月7日12时58分,曾都区西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齐星湖会馆时,发现市民刘某在女儿周岁宴时,不听酒店工作人员劝阻,在该酒店门前的公路边燃放了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对刘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9月2日11时,北郊派出所民警在清河路转盘处,发现某大型超市正在举办开业庆典并燃放烟花爆竹,遂对该单位罚款500元。
    据介绍,“人人参与、洁美随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曾都公安分局在随城全面部署了禁鞭和丧葬礼仪管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发布了禁鞭通告,并与辖区宾馆、饭店签定了责任状,与城建、环卫、工商、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该局先后对7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了罚款处罚,对45起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取得良好的效果。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7家单位和个人被罚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都市社会】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