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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解读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陈松答记者问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记者 徐军国
  
    11月28日,全市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随州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随发[2011]17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制定出台对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有哪些重要意义,为“十二五”时期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哪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陈松。
    记者:制定《规划》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陈松:“十二五”期间要实现随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必须有法律保障,必须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我市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精神,结合随州市实际,制定《规划》十分必要。
    记者:《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陈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随州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抓好抓实。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法治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以中心城镇为核心区域的法治化目标,扎实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规划》的框架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陈松:《规划》包括七个部分24条。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3条)。简要阐明规划的思想理论依据、重点方向、主要要求、基本构想、预期目标及在开展工作全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重要工作准则。
    主要任务(4-16条)。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四个方面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提出相关任务。
    实施步骤(17条)。按5年划分为3个阶段,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其中2013年为中期督导检查;201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进行总结验收。同时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30周年纪念活动。
    组织领导和保障(18-24条)。主要是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阵地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提出相关要求。
    记者:与“五五”规划比较,“六五”规划有哪些新特点?
    陈松:相对“五五”规划而言,“六五”规划在保持连续性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既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继续传承发扬,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创建目标更加明确。按照《湖北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鄂法治办[2011]45号)的通知要求,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实现全覆盖,《法治随州建设实施意见》第二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普法重点更加突出。要求一切有接收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
    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型社会组织人员和农民,重
    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并根据各类不同
    对象的特点提出了相关要求。
    3、考核机制更加严格。规定领导干部年度
    普法考试不合格,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
    力考试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
    重用。同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责任奖惩
    措施,将普法和法治随州建设纳入对各级党委、
    政府共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纳入年度绩效
    目标管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
    考核一样,并列纳入目标考核奖惩体系,真正形
    成涵盖广、刚性强的评估考核体系。同时,要坚
    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工
    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4、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全市应按照上级
    要求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大力加强兼
    职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应按
    照上级规定,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各地各
    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经费增长保障机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5、组织领导更加落实。各级党委要把法治随州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会议、汇报、工作督察等各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领导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及新法颁布等各项工作环节之中,确保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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