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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借小姑户口本办身份证
结果双双受罚
本报讯 通讯员程微、吴颖哲报道:担心年龄大不好找工作,就拿小姑子的户口本办了二代身份证去打工。结果,姑嫂双双被罚。 7月27日,随县环潭镇村民张某(女,27岁)到环潭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人员发现电脑上显示其二代身份证已办理,且证件照片与张某不符。经询问,张某交代了曾将户口本借与嫂嫂李某(女,31岁)办理过身份证的事实。 经查,2007年8月,李某要去广东打工,由于担心自己年龄偏大不好找工作,便到张某处借得户口本,用张某的身份材料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用冒领的身份证外出打工一直使用至今。 环潭派出所对李某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对张某、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二人进行了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