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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
我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跨省变更居住地
作者:唐天才、
  本报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孙强、永春报道:近日,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辖区居民朱某成功地被接收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社区进行矫正工作。这是我市首例跨省变更居住地移送的社区矫正人员。
    据悉,朱某去年6月在乌审旗驾驶车辆,因躲避行走的牛群翻车致他人死亡,今年5月被乌审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朱某按规定到曾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建齐档案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后,其向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发生交通事故前自己一直在乌审旗某镇铁路变电站打工,按照劳动合同还要在此工作两年,希望能够变更居住地接受该地社区矫正。
    朱某向东城司法所提交了居住地变更申请。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朱某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了解到朱某在东城社区矫正不方便的实际情况后,同意朱某申请,并上报曾都区司法局社矫办。区局法局社矫办严格按照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主动联系乌审旗司法局,并发函征求该局对朱某办理居住地变更意见。乌审旗司法局复函同意朱某办理居住地变更至该地务工区。区司法局收到复函后及时为朱某办理了变更居住地手续,并按时限将朱某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档案移交至乌审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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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都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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