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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自”模式 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随州市主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曾都区委、区政府的强力推动下,通过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社区的共同努力,曾都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社区物业服务网络初具规模。全市主城区目前共有居民小区385个,初步形成了正规物业公司自主服务、城中村和部分老旧小区自助服务、单位小区自管服务的格局。 二是社区物业服务功能逐步增强。2011年以来,曾都区在随州主城区探索推行的自主、自助、自管“三自”物业管理模式,成为全省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品牌。 三是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机制逐渐形成。曾都区委、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各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委员会、社区成立物业协调委员会、部分社区组建物业服务中心。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不论是新建小区,还是老旧城区,当前物业管理工作还都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全。全区还有135个无人管理小区,占小区总数的35%,涉及居民数万人。这些小区内的卫生、安全及公共设施管理不到位,一方面不利于城市管理,另一方面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新建小区没有按规定规划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三是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部分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项目进行服务,存在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四是社区的初审权未落实。五是缺乏行政推动力,社区对物业管理企业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属地管理机制,导致部分物业公司不配合社区工作,甚至出现计划生育入户调查进不了门等现象。六是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七是物业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城区30多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笔者认为,提高主城区物业管理水平,要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全面推行“三自”物业管理模式。对所有新建小区,招聘物业公司,实行“自主服务”。对建成时间较早、环境较差、居住分散的老旧小区和无人管理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物业服务中心”,按照非营利性模式实行“自助服务”。对单位型小区,实行“自管服务”。通过推行“三自”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是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各办事处成立物业服务监督委员会,由办事处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干部、有影响的大型物业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监督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服务纠纷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等。各社区成立物业服务协调委员会,由社区分管领导任主任,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辖区单位负责人、居民代表等为成员,负责对本社区的物业服务工作进协调、监督和服务。社区居委会组织各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是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房管部门是物业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调处物业服务重大纠纷案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规划;对新建小区公共配套建筑、绿地、活动场地、停车场等达不到规划要求的,不予审批;对住宅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等设施,按照单户设表、分户计量的要求进行把关,从源头上解决基础设施不规范的问题。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服务,督促、指导、支持小区落实各项治安消防措施。物价部门负责物业服务相关收费项目的审批,查处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等单位主管部门依照《物业服务条例》,承担住宅小区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线的维修、养护责任,抄表收费到最终用户。办事处物业服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协调委员会推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社区物业服务协调委员会负责组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办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作者系曾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海 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