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洗衣机“自燃”投诉获得赔偿
作者:陈玉、
  本报讯 记者陈玉、通讯员李端、李卫民报道:双节前夕,广水一居民家中的洗衣机在洗衣过程中自燃。虽然洗衣机已超过“三包”期限,但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该居民日前得到厂商的赔偿。
    回忆起火的瞬间,广水蔡河镇居民李先生仍心有余悸。他说,洗着洗着衣服忽然就发现洗衣机烧了起来,他赶紧拿盆水浇灭火,但洗衣机及衣服都被烧得面目全非,墙面也烧黑了一片。火扑灭后,李先生找经销商索赔,但经销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火灾是由洗衣机自燃而引起的,拒绝赔偿。李先生随后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勘查现场后认定,洗衣机起火“自燃”与李先生的使用方法和产品质量都有关系,而且洗衣机已超过“三包”期限。但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此支持李先生的索赔要求。
    最终,在工商部门调解下,洗衣机厂商与李先生达成和解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李先生同品牌同价值新洗衣机一台和3000元补偿金。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洗衣机“自燃”投诉获得赔偿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都市社会】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