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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批流程图
一、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随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 二、初审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审核)表》,提供相关资料。社区居委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7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送城区办事处。 三、复审 1、城区办事处评审小组在3日内将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后,报至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2、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核实。 四、审批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批,经公示15日后,无异议的,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五、配租 1、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保障户数及实物配租房源数量,按照《随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候选人所在社区进行评分,经市住房保障办审批后,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相应的实物配租候选人,然后将相应实物配租数量分配到各城区办事处。 2、各城区办事处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候选人所住房号后报市住房保障办备案,同时向候选人发出《随州市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候选人持《入住通知书》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