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有效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房产管理局于2012年11月下旬组织专班对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展了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量化打分的方式,对市中心城区19家中介机构34个营业网点和5家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10个开发楼盘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对经纪业务开展情况、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现场信息公示情况、从业人员的资格情况以及企业诚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的总体评价
    1、市场整体发展规范有序。经过近几年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扶持、培育、清理和整顿,房地产中介行业已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在经营场所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房地产价格和信息,使用房产市场管理所制作规范性合同文本等,为百姓买放心房,放心买房架起了一道桥梁,成为推动随州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又一支力量。其中,随州市正成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随州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家旺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综合考评情况较好,得分均在90分以上。
    2、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经纪服务市场的不断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不断提高,我市房产经纪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得到提高,能够准确告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
    3、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房产经纪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品牌意识逐步增强。部分企业参照沿海城市成熟运行方式,从企业的管理、形象标识、员工素质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品牌意识,打造随州房产经纪服务示范店,有效提高了房产经纪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不到位、不规范,致使大多数分支机构与总店共用一个资质,没有及时登记备案,随意性较大。
    2、签订经纪合同存在不规范。部分房产中介公司没有使用房产经纪合同(制式文本),而是签定各公司自行拟定的经纪合同,并且未按规定记录或保存。
    3、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部分房产经纪服务机构在发布房地产租售信息前对所租售房源的产权未按规定审查或审查不严,有的没有登记册,有的不签服务合同,无书面委托书。
    4、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也未按规定佩带统一标识。
    5、经营场所公示内容不全。表现在无证件公示、无业务流程公示、无限购政策公示、无房地产投诉电话公示、无从业人员信息公示等。
    四、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对照六大项管理、十八项规定查漏补缺,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制定具体整改的整改措施。
    2、建立中介机构违规企业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网签资格,直至撤销经纪机构的资质证书。
    3、大力开展“放心中介”评比活动,打造一批“示范店”,推动房产中介自律规范。
    4、进一步强化房产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在适当时间再举办房产经纪人员培训班,并协调组织成立房地产协会经纪行业分会,支持、引导、扶持房产经纪服务企业发展。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情况通报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随州房产】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