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依法刑拘吊销驾照
本报讯 通讯员池能、余贤刚报道:近日,一驾驶人在醉酒后,抱着自己驾驶技术娴熟和夜晚交警不会查酒驾的侥幸心理,醉酒开车引发交通事故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月24日晚,42岁的刘某和几个兄弟过小年聚餐饮酒后,仗着自己5年的驾龄和深夜交警不会查酒驾的侥幸心理,驾驶自家轿车回家。21时10分许,当其驾车行至市东风油库路段时与肖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肖某受伤及两车受损。在事故处理中,民警发现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检测刘某为醉酒驾车。当晚,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将其约束至酒醒,并抽取血样进行检验。1月25日,检验结果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8.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日,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送往市看守所羁押。 据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介绍,因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交警部门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刘某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切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