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作者:甘琼万顺锋
  1、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答:参保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行业类别分1%、1.5%、2%的比例浮动缴费,所有费用均由单位支付,个人不缴费。
    2、工伤职工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3、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如何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答: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据此,单位规定上下班的具体时间,例如: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为工作时间(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中餐休息时间),那么这段期间就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为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某职工的日常工作场所是在本单位的一车间,一日,车间主任指派其去帮助单位进货人员进货,那么进货工作所在地,就是该职工当日的工作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事故。例如,煤矿工人在瓦斯爆炸中所受到的伤害,应属于事故伤害。
  (甘琼 万顺锋)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阳光人社】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