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月1日起白天禁运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管理出新规
本报讯 记者冯家园报道:近日获悉,《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我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出新规,禁止白天运输建筑垃圾,严令城市建筑垃圾须限时、密闭化运输,限场地处置,并明确、加重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办法》规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辆必须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在核定的载重吨位内运行,实行密闭化运输,驶离建设工地前,应在建设工地冲洗干净,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沿路泄漏、遗撒、带泥、扬尘,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限速行驶。白天禁止运输建筑垃圾,集中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间为19:00至凌晨4:00。运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40km/h。禁止在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将建筑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混装倾倒。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手续,赔偿损失,并可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沿途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在非处置场地抛撒、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与危险物或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倾倒的,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消纳场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害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城区建筑工地开工前应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其道路不少于20×6米;安装减速装置及车辆自动冲洗槽(台)、沉淀池;设置工地围挡。 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地的建设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硬化出入口道路,具有完备的排水、防尘、安全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