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履职承诺
一、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新建20蒸吨/时以下,建成区之外不再审批新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项目。 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12369环保举报电话24全天候畅通。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大重点区域、路段、时段的巡查力度。 三、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治理。对纳入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控制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组织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对废气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并依法处罚;责令企业堆场、料场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开展汽车机械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专项治理,规范汽车室内喷涂作业。 四、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提升空气质量监测分析能力,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 五、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方案,详细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内容,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