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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到“山寨货”可举报
  本报讯 记者黄闯报道:一款防晒伞,商品专柜价格为329元,而在网上其山寨产品价格却是30元至100元。记者点开一家网店看到,防晒伞的图片和款式都和原版如出一辙,而价格只有正品的1/4。
    记者了解到,“山寨”产品经常通过高仿的外形迷惑消费者,但品质却很难和正版持平,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正牌商品的专利权。
    从7月起,新修订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正式施行,消费者网购到“山寨货”可向市科技局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举报。经审查认定是专利侵权的,电商平台须及时删除或屏蔽。
    随城银泰百货新世纪购物中心的一名品牌经营商向记者表示,这些山寨产品的出现,其实是瞄准部分消费者既爱慕虚荣又贪图便宜的心理,在文字描述和图片上打起了“擦边球”,使得不少消费者以为自己“赚了”,但实际上是得不偿失。
    而经常在网上购物的王女士也对“山寨”产品很反感。她说:“现在网上的山寨产品确实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我前后买过四五回的山寨产品,由于网上维权不易,只得自己认栽。”
    据悉,新修订的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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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8 版:都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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