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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问题起争执动手打人致轻伤
  本报讯 通讯员王梦娇报道:一家三口因的士收费问题与司机起争执,乘客将司机打至轻伤。近日,由随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续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
    2015年1月30日晚20时许,续某某一家三口乘坐由聂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从随州市新火车站到随县柳林镇古城畈居委会,在行至随县柳林镇雷家垭子处,因路上结冰较多、不易前行,聂某某遂在此处停车,续某某便以没有送达目的地为由不愿支付之前谈好的120元费用,双方便起了争执,期间续某某朝聂某某头部打了几拳,致其眼部流血,被路过此处的另一名的士司机金某某扯劝开,后聂某某报警。经法医鉴定,聂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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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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