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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一辆摩托车抗拒抓捕判三年
本报讯 通讯员曹军报道:曾因吸毒、盗窃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陈某,仍不思悔改,又因盗窃一辆摩托车,在被抓捕时持剪刀和暴力抗拒抓捕。近日,曾都区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3月28日晚,被告人陈某携带剪刀和螺丝刀在随州市区沿汉巷一麻将室门前盗走一辆蓝色豪爵两轮摩托车。其后,摩托车车主万某通过手机“GPS”客户端定位找到其摩托车及被告人陈某。陈某以双方和解为由,欲趁机逃跑,后见万某一直追撵,遂拿出剪刀威胁万某称“你不要把我逼急了”。少许,接警赶至的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陈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在窝藏赃物过程中罪行败露,当场使用凶器和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陈某原因吸毒、盗窃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有劣迹和犯罪前科。但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综合被告人陈某的量刑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