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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答好“审计全覆盖”这道题
  张朝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并列,要求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审计要做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败的“利剑”。
    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国家审计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和保障,深入阐述了审计“全覆盖”的内涵和外延。在新常态背景下,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规范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助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服务深化改革、促进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无论什么性质的单位,无论谁在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和政府责任,都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长期以来,各级审计机关一直坚持“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但是,不可否认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审计监督盲区。当前,有一些双管单位,上级审计机关无暇审计,地方审计机关又无权审计,还有一些单位表面上看,很不起眼,好像没有显著行政执法权力,实际上却直接关系民权民生,这些单位一直都处于真空地带,长期游离于监督之外,存在着很大的违法违纪可能性。一些领域贪污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基层单位干部滥用权力,在资金分配、工程项目建设、土地资产资源流转等环节,存在着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贪赃枉法现象,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家门口”腐败,极易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
    由于审计工作具有很强政策性、专业性、独立性特点,所以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尤为必要。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能动作用,督促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认真及时查处,第一时间向审计机关和社会反馈,并通报查处结果,以起到教育和震慑的效果,为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体系中独特的职能作用提供工作遵循。
    作为最基层的县级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审计技术支撑也较为薄弱。要实现审计“全覆盖”,笔者认为,必须把握并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把握并处理好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审计要突出的重点,是全覆盖视野下的重点,是在全面审视、评估分析基础上确立的重点。审计要实现的全覆盖,不是简单数字意义上的“全覆盖”,是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更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西瓜芝麻一起拣。既要确保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要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以保障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平正义,又要努力消除盲点和死角,不让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特别是那些数量不大但影响大、重要程度不高但关注度高的资金和事项,要跟踪审计,一督到底。
    二是把握并处理好审计全覆盖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审计质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没有质量的全覆盖,毫无价值和意义。实现审计全覆盖,绝不能以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盲目求数量、赶进度,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必要的审计程序不能简化,重要的审计延伸不能放弃,审理复核不能从简,审计整改不能放松,审计成果要充分开发利用。实现审计全覆盖决不是不要质量,而是对审计质量和工作的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利用好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把握并处理好强化审计整改与节约审计资源的关系。面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有的单位缺乏整改落实意识,知错认错不改错,所谓的“审计风暴”一过,所提的问题“涛声依旧”,累审累犯。要坚持“审帮促”一体化,在努力把每个项目审深审透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要将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审计的保障与服务作用,既注重查问题,更注重提建议、促规范,积极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政策咨询、财务管理指导、内审人员培训等服务,促进建立健全财务及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发现一个问题,促进整改一片,形成长效机制”的综合效应,进而降低同一单位接受审计的频率,让有限的审计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审计全覆盖大局。
    2015年,随县审计机关努力践行“三严三实”,严格履职尽责,围绕“集体争五好,个人创五优”的常态计划和年度的“八大目标、八项指标”,全局上下,砥砺奋进,共完成审计项目78个,查出各类损失浪费金额978.1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239.99万元,审计查处收缴到财政国库金额423万元。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57项,送审投资额6亿8052.23万元,审计核减金额达5474.94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1件,其中8件案件线索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交《随县审计专报》13期,提出专项审计建议232条。为规范随县经济发展秩序、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做出了明显贡献。2015年度,随县审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获得了 “湖北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特级单位”证书;在全省审计工作百分量化考核中,再进8位获第35位,成功迈进全省第一方阵;在随县综合绩效量化考核中,连续三年得分为司法执法类第一名,获“绩效考核突出单位(十佳部门)”荣誉;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对口扶贫、“三万”活动等方面,不偏不废,连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破浪站潮头,扬帆启新程。随县审计局将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精心铸塑一个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计团队,淬火锻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审计铁军,全力答好“审计全覆盖”这道爬坡大题。
    (作者系随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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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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