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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独自买手机 全额退款维权益
作者:黄闯、
  本报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李端、李卫民、程丽慧报道:广水市郝先生的儿子小成13岁,上小学六年级。今年过年,小成得到不少压岁钱。开学后,他瞒着父母于3月7日到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450元的 “酷派”手机。郝先生发现后很生气,他认为商家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的行为做法非常不妥,遂要求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3月22日,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最终商家同意退货。
    店家表示,本店手机是明码标价,没有在价格和质量上欺骗消费者,作为商家他们并无过错,且该手机虽未使用,但由于包装已被损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如无质量问题,就不应该退货。
    面对商家拒绝退货,郝先生无奈之下向广水市工商局蔡河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接到投诉了解详情后,告知商家,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有效,否则该合同自始无效。而小成作为年仅13周岁的小学生,在购买手机时,对于手机的配置、性能等知识,无法做到全面了解和衡量,且手机价格较高,超出了一般小学生的购买能力。由此可以断定,小成的购买行为是无效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退货还款。据此,执法人员向商家作了法律宣传与解读,店家意识到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妥,最终同意退还小成的购机款450元。
    工商部门提示,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在发现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时,理应及时劝阻,或是要求其在家长陪同下进行购买。此外,家长要正确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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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0 版: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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