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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作者:分
  本报讯 通讯员张志伟 王晓容报道:清明节期间,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有效警情196起,其中刑事类17起、治安类32起、交通类143起、火灾事故类4起,同比分别下降10.5%、17.9%、10.1%、42.9%,全市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未发生影响全省大局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现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早部署、强督导,责任落实到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保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工作落实,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认清形势、提升认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清明节安保攻坚战,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节日期间,局领导坐镇指挥中心督导抽查各地各单位值班备勤情况,并亲自指挥调度相关事故的处置工作。各县、市、区(分)局班子成员均能带头值班、带头检查,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分别深入各基层所队开展督导工作。
    抓重点、强措施,确保大局平稳。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强化措施,严防严控,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交警部门主动应对,全力开展治堵保畅,投入警力700余人次,在城区主要路口和道路节点增设交警执勤点12处,交警各级领导带头上路,在重点路段、重要执勤点指挥疏导交通,确保了全市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同时,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1092起,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加强了火灾隐患排查,共检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6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97处。对接报的119火警警情,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确保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各基层派出所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和消防部门,及时扑灭因群众祭祖烧纸引发山火30起,有效减少了经济损失;特警等“七警合一”巡防力量,对城区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金融网点、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防,提高了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网安、技侦、情报视侦中心等部门坚持双人24小时值守,确保正常运转。监管部门加强监所值守和检查力度,没有发生任何监所安全问题和责任事故,确保了监所安全;出入境部门坚持节假日开门,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严纪律、强队伍,保障警令畅通。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了全市公安机关警令畅通、工作高效运转。全市公安民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各级公安机关出台的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未发生涉枪、涉酒、涉车和其它违法违纪问题。各地各部门对各类情报信息均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了节日期间安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指挥中心加大电话抽查和视频调度力度,坚持每天对县市区公安(分)局值班局领导和基层单位进行抽查,督导带班领导和值班民警在岗在位。警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共现场督察基层所队、执勤点16个,网上巡视基层所队52个,确保了公安机关内部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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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随州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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