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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怎样面对结婚与生子?
在日常诊疗活动中,常有精神疾病患者或家属询问有关婚育的问题,如“精神疾病患者能不能结婚?能不能生孩子?”。记者就此采访曾都医院临床心理科鲁从林医生,他就广大精神疾病患者关心的问题做了介绍: 《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精神疾病患者禁止结婚及生子,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在人们的印象中,精神疾病总与“容易反复、断不了根、需要长期服药、遗传”等字眼挂上沟。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首先,精神疾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既包括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型精神障碍,也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轻型精神障碍。 对于轻型精神障碍,经过系统治疗后,绝大多数患者能够恢复正常生活及工作,结婚与生子应该不是问题。对于重型精神障碍,对于有发作间隙的疾病如双相情感障碍,最好在疾病痊愈后两年结婚生子,对婚姻及后代较为有利,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遗传的可能;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结婚与生子往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工作能力、生活能力、交往能力等社会功能是否健全,是否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如果经治疗后社会功能恢复良好,工作、生活、交往能力保留较好,那么,最好在病情稳定两年后结婚生子;对于慢性精神分裂症或发作频繁的精神分裂症,考虑结婚与生子可能较为困难;原因是:第一,因精神分裂症的慢性化或反复发作导致工作、交往等功能明显减退,即使结婚可能也难以履行家庭职责;第二,因慢性化或反复发作,导致难以停药,如果要排除药物对后代的不利影响,最好停药3个月再要孩子;另外,遗传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患精神分裂症的概率是正常人子女的25倍;如果双亲均有精神分裂症,则子女发生精神分裂症的概率为40%。 总之,精神疾病患者的结婚与生子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慢性精神分裂症或反复发作患者,需要患者及家属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