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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扫除电信诈骗威胁
本报讯 通讯员蔡洪萍、鲍彦谷报道:自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然而,电信诈骗犯罪形势仍不容乐观,案件仍高发频发,人民群众损失惨重。特别是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由于掌管资金较多,已成为诈骗分子首选目标,一旦上当受骗,损失触目惊心。如,2015年7月7日,随州市某蔬菜种植公司主管会计石某和出纳会计吴某被不法分子冒充其公司总经理,用QQ发布转账指令骗走46万元。2015年8月19日,随州市某电力设备公司出纳会计喻某被不法分子冒充其公司老板并利用公司内部人员胡某传话转账骗走6.6万元。 造成较大损失的电信诈骗案,主要有以下两种作案手段:一是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我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二是广西宾阳籍QQ、微信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或微信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或微信号码,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或微信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极为混乱。有的单位出纳和会计不履行必要的核实和报批程序,就轻易将本单位公款转入犯罪嫌疑人账户。 警方提醒,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一定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必须要求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转账汇款之前履行核实程序,并由两人以上保管使用U盾。签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责任状,并对财务人员电脑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避免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扫除电信诈骗犯罪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