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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已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继承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
  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提交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州市土地出让收入征缴通知单、出让金缴纳收据四联单(原件);
  7、契税纳税申报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8、落宗单(未落宗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二、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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