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报讯 通讯员罗军、余启报道: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嫌疑人唐某、乐某批准逮捕。
8月10日下午,唐某、乐某夫妇开着一辆五菱面包车从孝感市孝南区来到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朱店村魏家畈一个玉米田,用铁杆、丝网架设了一条20多米长、8米高的丝网。到了第二天早上,唐某、乐某在田埂上燃放带响的彩珠筒,小鸟受到惊吓后,乱飞撞到事先架设好的丝网上被网住。两人共放了12根彩珠筒,捕获了小鸟275只。在收鸟的时候,广水市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将两人抓获,并将捕获的275只小鸟放生。经鉴定,唐某、乐某夫妇捕获的鸟类中136只为雀科雀属中的树麻雀,139只为燕雀目的竹雀(俗称八哥)。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麻雀、竹雀、青蛙、壁虎、野兔、野鸡和各种蛇类,虽然没有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湖北省禁猎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捕获野生动物,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