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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71110期 >> 第A3版:战略合作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8年度曾都区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于2017年11月7日正式启动,截止缴费时间为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至2018年2月26日。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即: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均按180元/人·年标准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2018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已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2018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续保人员(已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凭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缴费;
  3、2018年新参保人员到各社区(村、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政府规定的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即:城乡低保人员、1-2级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精准扶贫对象)。
  曾都区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326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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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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