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超报道:“我一定会好好呵护种下的树苗,努力修复被烧毁的山林。”近日,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积极修复生态,基本修复了160余亩过火林地,曾都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董某给妻子上坟燃放鞭炮时,不慎引发火灾,经曾都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勘测,过火面积达161.145亩,董某构成失火罪。3月16日,曾都区检察院赶赴现场,一方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另一方面督促嫌疑人补植复绿。经实地查看,过火的植被主要是杂木和杂灌,成材树木虽被烤焦但绝大部分能够存活。考虑到过火面积较大,检方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补植复绿。
至3月21日,董某已雇人赶栽湿地松7000多株,基本修复了160余亩的过火林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嫌疑人董某虽已构成失火罪,但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对过火山林进行补植复绿,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曾都区检察院遂对其作出前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