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琴报道:4月1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郑军在市委党校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围绕其重要意义、主要精神、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市委党校主体班全体学员、市直科级干部班(第二期)学员、曾都区委党校学员等400余人参加学习。
郑军在报告中提出,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创制之举,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体系的现实需要。要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性质、监委职责、执纪与执法的关系、监察对象的性质和范围、监察法的属性、留置的性质等重点内容。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监察法》,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要迅速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遵守《监察法》;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自觉践行;要知足知止;要强化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