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星遗失车牌号为鄂S8319挂(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证号:货422982004384号,声明作废。
湖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421301676400242,声明作废。
张寿善(身份证:429001196112217432)遗失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三里岗镇刘店村委会一组《林权证》, 号:随县林证字(2010)第11001号,声明作废。
张寿善(身份证:429001196112217432)遗失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三里岗镇刘店村委会二组《林权证》,证号:随县林证字(2011)第000173号,声明作废。
曾都区麦乐基快餐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303MA49XGBM6Q,声明作废。
本 人 赵 尚 莉( 身 份 证 :421302199210118701)于2018年10月1日在随州市闽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州恒大御府楼盘认购房产(房号7-3601)交款:63693.00元(大写:陆万叁仟陆佰玖拾叁元整),票据类型:收据,票据编号:7244453。现因本人不慎遗失票据第二联(发票联),特此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均由本人承担,与贵司无关。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鄂1303破1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随州市宏发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宏发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9月14日裁定受理随州宏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担任随州宏发公司的管理人。随州宏发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随州宏发公司的管理人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160-1号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309、310室;邮政编码:441300;联系电话:张军仁13886897273、李想1507297595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随州宏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随州宏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在本院七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9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晓星、李红艳、随州宏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鄂1303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