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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9年度曾都区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至2019年2月26日。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20元(即: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均按220元/人·年标准进行缴费)。
  一、个人缴费选择途径
  1.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见右图),可以用微信或支付宝登陆,选择银联支付方式。在申报缴费模板内实行自行缴纳和代他人缴纳两种模式(代缴人员一次最多代缴3人,如需代缴多人,可先代缴完后再继续缴纳,如银联缴款失败,需等20分钟后重新操作);
  2.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实名注册,选择银联支付方式。同时也具有自行缴纳和代他人缴纳两种模式(代缴人员方式同上);
  3.2019年城镇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缴费。
  二、注意事项
  1.2019年新增参保人员需到各社区(村、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政府规定的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即:城乡低保人员、1-2级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精准扶贫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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