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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81120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
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2批,2018年11月19日)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交办问题最新办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金汇矿区金汇、金丰、金谊、宏和实业,神龙矿区康友、蓝田实业和华飞矿区等采石场,夜间开山采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矿料夜间外运,噪声扰民,周边居民无法休息。
  2018年11月12日,调查专班一行到被投诉企业及所属分公司矿山平台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也未看到切割设备,三家总公司矿区至加工园区道路未发现有运输矿料车辆。但据调查了解,石材产业集中整治期间,少数企业有偷采偷运行为。随后,县国土资源局、当地镇政府及时进行了制止并查处。关于反映“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周边居民无法休息”问题。因上述石材矿山开采区均远离村庄,周边无居民点,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用圆盘锯湿式作业,通过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和装置降低开采噪声,所产生的噪音和粉尘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但因部分矿区道路未硬化,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会造成一定影响。
  1.强化粉尘污染防治。持续硬化矿区道路,逐步消灭灰土路,在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加大洒水降尘频次,配套完善洒水冲洗设施。2.强力修复矿山生态。督促石材企业按照“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推进“乔、灌、草”立体种植,对已复土平台、边坡采取点播橡籽、栽植湿地松和撒播草籽等方式复绿。3.加大矿山监管力度。对矿山开展常态化巡查,在矿区进出路口设立值班室,安排专人值守。同时,在矿山和各个矿区通道口安装高清摄像头,对矿区和运输道路实行全覆盖、全监控。对偷采盗采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目前随县国土资源局已对上述3家石材开采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随州市随县三里岗镇古庙村一组的水库旁有一个养鸭场,污染了水库的水,对下游的居民饮水造成了污染。
  2018年11月12日,调查专班实地查看,该养鸭户在随县三里岗镇古庙村一组夹沟水库中上游设置养鸭拦网一处,用于蛋鸭放养。蛋鸭排放的废弃物用于水库养鱼,鸭子在水库放养过程中产生的鸭毛、粪、尿等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关于反映“对下游的居民饮水造成了污染”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随县三里岗镇居民饮用水取水点是岩子湖水库。该养鸭场与岩子湖水库相隔10公里,加之目前夹沟水库正在修整灌溉底剅,水位已降至最低,不会对随县三里岗镇饮用水水源地岩子湖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1、针对该养殖户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而擅自在夹沟水库中上游拦网养鸭的环境违法行为,随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13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其在夹沟水库中上游设置的养鸭拦网,并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待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重新投入养殖。2、随县农业局、随县环保局及三里岗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养殖户自行挖建堰塘放养蛋鸭,消除蛋鸭养殖对夹沟水库水质的影响。目前,该养殖户已自行挖建20余亩堰塘进行蛋鸭放养,并承诺不再在夹沟水库养殖蛋鸭。3、随县农业局、随县环保局、三里岗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专责,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整改到位,并将定期巡查,杜绝违法养殖行为再次发生。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三合店村五组开采钾矿石,毁坏了山林,产生噪音,污染严重。
  1.关于反映“随州市随县吴山镇三合店村五组开采钾矿石,毁坏了山林”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经查,随州市鼎扬矿业公司和湖北随州源宝矿业有限公司已办理采矿许可手续,在开采过程中占用的林地均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不存在毁山毁林行为。2.关于反映“产生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11月10日上午源宝公司正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会产生噪音。公司于11月12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生产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噪声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值。但该公司厂区路面未硬化,车辆运输会产生一定粉尘和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加强矿产资源监管。随县国土资源局、随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钾长石开采企业监管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等非法行为。针对前期发现的鼎扬矿业公司非法开采行为,随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经勘测单位现场勘测,鼎扬矿业公司违法开采矿石780吨,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责令鼎扬矿业公司在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延期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随县国土资源局将定期进行检查督办。2、督促企业加快厂区路面硬化,栽种绿化树木,减少粉尘来源,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卫生,并建立洒水、清扫长效机制,有效控制粉尘扩散。3、随县环保局将加强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噪音、粉尘达标排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1.随州市曾都区明珠广场卡拉ok噪声扰民,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曾投诉过,受理编号D1129P038,投诉人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噪声扰民依旧。2.明珠广场抽陀螺、甩鞭噪声扰民,威胁游客人身安全。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每晚7点至9点,明珠广场有3家露天KTV在经营;上午6点20分左右,广场内有人抽陀螺,甩鞭子存在噪音。
  11月12日,区工作专班对3家KTV经营业主进行劝停。并于当日晚间7时由北郊派出所、市城管执法局对仍在经营露天KTV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没收了部分经营设备。同时,北郊办事处、社区多次做3位业主思想工作,3位经营业主书面承诺不再经营露天KTV。对于反映抽陀螺问题,明珠广场管理处已准备制作告知牌,将在醒目位置竖立,限定娱乐时间,对不遵守规定的居民进行劝阻。现已安排工作人员每晚巡逻监督,对广场露天KTV经营行为进行劝阻,为广大市民创造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若发现不听劝阻继续经营露天KTV的,将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同时对甩鞭子抽陀螺等噪音扰民问题进行劝阻,对抽陀螺时间进行限定。
  随州市随县殷店镇钓鱼台村垃圾处理厂气味难闻,地下水被污染。
  随县殷店镇在对镇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由于镇内敞口垃圾池全部取缔及30个村级垃圾填埋场一律封停,殷店镇所有垃圾都集中运转至钓鱼台村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量大,在填埋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异味,夏季较为明显。该垃圾填埋厂配套建设四百米的雨污分流U形槽,四周及底部铺设了高密度聚氯乙烯防渗膜,建有渗滤液收集池,并在存量垃圾土方填埋的基础上,铺设高密度的聚氯乙烯防渗薄膜4000平方米,有效防止垃圾滤液渗透到地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8年11月13日对该垃圾填埋厂周边钓鱼台村八组、一组两户居民家中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其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
  1.推进垃圾填埋场规范治理。2018年5月,根据随州市住建委下发标准要求,随县殷店镇政府已投资70余万元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2.强化新增存量垃圾治理。为更好地消除异味,随县殷店镇政府现将存量垃圾推平填埋和打药消毒的周期缩短至一周一次,减少垃圾腐败气味扩散,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加快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随县殷店镇政府积极申请项目,投资290万元建设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目前,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已接近尾声,待垃圾终端处理方案出台后,将彻底关闭钓鱼台村垃圾填埋场,启用垃圾压缩转运系统,并对其覆土复绿,修复生态。
  随州市广水办事处松林村巴特旺复合肥厂,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和污水,污染村庄,噪声影响村民休息。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年产5万吨复混肥项目为季节性生产,生产车间采取密封,并建设3座粉尘沉降池,2018年9月26日,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报告显示均达标排放。另外,该公司生产时无工艺废水排放;生物质锅炉水膜除尘废水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浇灌;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到厂外收集池沉淀利用。
  湖北巴特旺化肥有限公司投入正式生产以来,广水市环保局督促该企业已完善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同时,责令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化粪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
  随州市随县万和镇新城大概有9家石材加工厂,加工的时候对河里的水污染大,河水都是臭的,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大。挖沙也很厉害。
  1.关于反映“有9家石材加工厂,加工的时候对河里的水污染大,河水都是臭的,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大”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12日,调查专班到现场查看,除随州市天夏石业有限公司停产外,其余7家石材加工厂均在生产。上述石材企业均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生产废水通过收集管网汇入水泥硬化的大切循环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11月13日,随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河段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反映该河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2.关于反映的“挖沙也很厉害”问题,反映情况属实。新城河段内采砂区共有3处,该3处采砂区已纳入《随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并办理了采砂许可证。2018年11月12日,随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到该3处采砂厂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发现1家采砂厂存在违法采砂行为,其余2处采砂厂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采砂,对下游水质造成影响。
  1.2018年11月12日,随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对违法开采的采砂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另外2家采砂厂下达《行政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其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目前,该3家采砂厂均已停产整改,要求其在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2.随县水利局将加大采砂监管力度,要求采砂业主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砂区域采砂,严禁超深、超区域开采,开采过后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隐患,保证河床的稳定,严防水土流失。3.随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石材加工区生产用水排污处理的监管力度,强化污水收集处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随县水利局、太白顶景区管委会及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河砂采集作业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过往运砂车辆的检查,对手续不全、非法采卖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随州市随县万和镇青苔大房湾村四组瑞丰、康辉采石场,开山采石,生态遭到破坏,粉尘污染严重,冷却液渗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三七三河流河水呈乳白色。
  1.关于反映“随州市随县万和镇青苔大房湾村四组瑞丰、康辉采石场,开山采石,生态遭到破坏,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反映情况属实。因石材开采均为露天开采,生产过程中对山体表层进行剥离,对开采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2018年11月12日,经调查专班现场查看,2家石材开采企业均未生产,但矿区内部分路面未采取水泥硬化,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2.关于反映“冷却液渗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三七三河流河水呈乳白色”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石材开采工艺中不使用冷却液,冷却液为石材加工过程中冷却润滑切割锯片所用。2018年11月12日,调查专班对上述2家公司加工区进行现场检查,2家公司的加工厂正在生产,所有生产废水通过收集管网汇入水泥硬化的大切循环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调查专班前往信访人反映的三七三河流实地查看,河水较为清澈,无乳白色现象。同日,随县环境监测站对大房湾村河道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大房湾村河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1.湖北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瑞丰石材有限公司兴建矿山小型拦污坝48处。万和镇(三七三南河庙)拦污坝工程于2016年8月18日建成并投入运行。该拦污坝高22米、坝顶宽5米,坝体采用浆砌石建成拱坝,总库容约38万立方米。拦污坝及污水处理设备总投资规模约1500万元,有效拦截康辉及瑞丰矿区产生的污水,并配备一套日处理15000吨超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对矿山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2.建设石材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和2个矿区SJ-1200龙门式车辆冲洗站,对进出矿区车辆冲洗降尘,有效控制粉尘扩散。3.扎实开展生态修复。抢抓整改时限和植树季节,开展矿山覆土复绿攻坚战,采用“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推进“乔、灌、草”立体种植。康辉公司复绿面积达1102.8亩,瑞丰公司复绿面积达535.35亩。后期,将督促两家企业加大管护力度,适时补植补造,提高苗木成活率。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联华村有很多矿山,采矿破坏生态,运输时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噪声扰民。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因石材开采均为露天开采,生产过程中对山体表层进行剥离,对开采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2018年11月13日,经调查专班现场查看,6家石材开采企业均未生产,现场未看到切割设备,工棚内也无人居住,矿区至加工园区道路未见有运输矿料车辆。但矿区内部分路面未采取水泥硬化,车辆运行产生道路扬尘和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加快生态林地恢复。随县督促以上石材开采企业严格按照“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推进“乔、灌、草”立体种植模式,覆土复绿,全面恢复林地生产条件。2018年9月26日,随县国土局向上述企业下达《随县石材矿山整改需完善的相关工作清单》,要求对照清单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不予复工验收,目前企业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后期,将督促企业加大管护力度,适时补植补造,提高苗木成活率。2.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随县督促企业加快矿区道路硬化,逐步消灭灰土路,沿途栽种行道树,控制粉尘扩散;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卫生,并建立洒水、清扫长效机制。3.有效防治噪声污染。随县要求各开采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和装置,并给高速运转设备基座安装减振装置,降低开采噪声。加大矿区植树造绿力度,有效增加绿地面积,达到吸音除尘效果。要求运输车辆安装减震降噪装置,禁止运输司机大声和持续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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