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20181120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自2018年11月20日起,对刘瑞红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依法接受纳税检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内,即视为送达。
  联系方式:随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0722-3326039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11月19日
  税务稽查文书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刘瑞红(身份证号421302196808230438)

更多>>  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