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杨娟)近日,我市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公布了4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违法案例,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王某拖欠劳动报酬案。在“季梁佳园小区”“康华花语城”两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王某为个体零散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27名民工工资32.7335万元,拒不支付。2018年2月2日市人社局依法向王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王某逾期仍未支付。2018年2月12日,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张某拖欠劳动报酬案。在“淅河水岸尚品17#楼”“公园壹号二期1#、2#楼”两个建筑项目中,张某为木工程劳务承包人,至今拖欠37名民工工资44.534万元,拒不支付。2018年1月30日,市人社局依法向张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张某以工程亏损为由推脱至今拒不支付。2018年2月12日,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刘某拖欠劳动报酬案。在“云海天地”建筑工程项目中,刘某为钢筋工劳务承包人,拖欠17名民工工资13.6946万元。2018年10月31日,市人社局依法向刘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某逾期仍未支付。市人社局正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随州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该公司共拖欠31名文职员工和11个工程队的民工工资122.7069万元。2018年8月16日,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市人社局正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