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1)第01号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