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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公告
  原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职工:
  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以(2013)鄂随县民破字第00006-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以(2013)鄂随县民破字第00006-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4年3月14日,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以(2013)鄂随县民破字第00006-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停产至宣告破产之日所欠的职工生活补助费、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进行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公示(最终能否清偿及清偿金额以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最终可供清偿的资金为准)。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公示地点为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厂区内,请职工自行查看。
  公示期内,职工对公示所附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据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清单中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随州市环宇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