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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0日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随州市城区禁鞭(禁孔明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的春节、元宵节禁鞭(禁孔明灯)形势相当严峻(以下简称“两节两禁”),稍有不慎,即会发生反弹。为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确保实现“零生产、零销售、零储存、零运输、零携带、零燃放”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曾都区禁鞭办和高新区禁鞭办、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社区(村)要严格落实随禁鞭办发【2024】2号文件通知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动联勤、联控联管。
  二是要周密部署整治。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社区(村)、随州市物业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公司要及早部署、及早行动、及早宣传、及早整治、及早巡查管控。拉网式、地毯式全面开展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和供销社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涉鞭、涉孔明灯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能以批评教育、警告代替处罚。
  三是要筑牢阵地要塞。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各级住建部门、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社区(村)、随州市物业行业协会等单位要将随禁鞭办发【2024】2号文件通知传达到随州市城区禁鞭区内的每家物业服务公司,并检查督导落实。要将每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及联络员全部拉进随州城区禁鞭工作群。
  四是要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社区(村)、随州市物业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公司要全区域、全时段组织开展禁鞭(禁孔明灯)宣传发动,确保不漏一户一店、不漏一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主流媒体深入宣传“两节两禁”,对违法违规涉鞭、涉孔明灯典型案例要公开媒体曝光;教育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校园“两节两禁”工作,宣传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禁鞭管理规定,要通过教育工作群、校园工作群、学生家长群等工作群进行宣传;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随州市物业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公司落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两节两禁”宣传发动。要在物业小区出入口、楼栋(单元)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部位安装禁鞭提示牌、张贴禁鞭宣传标语、悬挂禁鞭宣传横幅。要在物业小区出入口摆放喇叭播放禁鞭(禁孔明灯)宣传录音,要利用物业小区R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要逐户与业主签订禁鞭(禁孔明灯)承诺书;民政部门要加强公墓区域“两节两禁”监督管理,压实公墓管理单位的禁鞭宣传、巡查值守等责任。要在公墓出入口安装或摆放禁鞭(禁孔明灯)提示牌,向祭祀、亡人安葬的人员宣传禁鞭(禁孔明灯)管理规定,发放宣传单、签订禁鞭承诺书等宣传资料;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禁鞭(禁孔明灯)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导等工作;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星级宾馆的禁鞭监督管理、检查督导。要与宾馆签订禁鞭责任书和承诺书,要督促宾馆在门口张贴或摆放禁鞭温馨提示牌,督促宾馆在门前R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禁孔明灯)宣传内容,提示顾客遵守禁鞭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和门店商铺等管理范围内的禁鞭监督管理、宣传、巡查,要逐单位、逐门店签订禁鞭责任书和承诺书;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禁鞭(禁孔明灯)管理,在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民宗部门要加强宗教、寺庙等场所的禁鞭监督管理,压实场所的禁鞭责任。
  五是要强化巡查值守。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社区(村)、随州市物业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公司要成立巡查工作专班,全区域、全时段组织开展“两节两禁”巡查管控值守,要压实巡查人员责任,要做到巡查全覆盖。
  六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街道(镇)、管委会、工作局要成立督导检查和巡查工作专班,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导禁鞭(禁孔明灯)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