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随县检察斩断盗版教材“黑产链”,10人获刑!
随州日报通讯员 刘爽 刘连昕
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励创新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犯罪作为重要职责,为优化创新生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近日,经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宣判,10名被告人均获刑。该案成功实现对盗版教材从印刷源头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精准打击,有力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护航文化创新的坚定决心。
2023年12月,被告人刘某某等6人共谋购进盗版书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牟利。为获取更高利润,刘某某与重庆籍罗某商议自行翻印某护理系列教辅图书。罗某遂通过负责图书代发的河南籍张某某,联系上被告人何某某。何某某收取罗某、刘某某14.1万元印刷款后,购买纸张并委托拥有印刷设备的被告人赵某进行非法印刷,共计印刷盗版教辅图书12000册。随后,罗某、刘某某等6人通过各自电商店铺销售上述盗版图书,其中罗某所售图书由张某某负责代发货。
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刘某某等6人办公点及存书仓库,现场查获包括涉案护理教辅在内的各类图书共计30657册,经鉴定均为盗版图书。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间,该团伙已通过电商平台售出盗版图书15896册。
案发后,随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围绕证据固定关键环节,从封存涉案教材、调取交易记录、保全电子数据、追踪资金流向等方面为公安机关侦查提供方向。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逐一核查6名被告人在电商平台的销售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准确锁定犯罪事实,对在盗版链条中起居间介绍作用并负责资金流转的,认定为主犯;对仅负责介绍的依法认定为从犯,并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依法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
“我们对具有侵犯著作权犯罪前科、再犯危险性高的被告人,除建议依法从重处罚外,还依法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既体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严厉打击,又落实宽严有度的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介绍道。
同时,为最大限度维护被害单位权益,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主动与8家被侵权单位沟通,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2025年3月10日,该案在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参与诉讼。庭审中,10名被告人均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通过“刑事+民事”追责机制,该案被害单位获赔经济损失及维权成本共计54700元,实现“追赃挽损”与“定分止争”的双重效果。
“检察机关的专业支持让我们从‘维权难’转向‘敢维权’,为文化企业注入强心剂。”某出版社负责人在庭后表示。
4月17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赵某、何某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罗某、刘某某等八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依法追缴十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并宣告从业禁止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单位的经济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盗版教材绝非小事,它直接侵蚀文化根基、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随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构建‘刑事惩处、民事追偿、行政协同’的立体保护网络,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为创新者营造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励创新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犯罪作为重要职责,为优化创新生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近日,经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宣判,10名被告人均获刑。该案成功实现对盗版教材从印刷源头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精准打击,有力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护航文化创新的坚定决心。
2023年12月,被告人刘某某等6人共谋购进盗版书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牟利。为获取更高利润,刘某某与重庆籍罗某商议自行翻印某护理系列教辅图书。罗某遂通过负责图书代发的河南籍张某某,联系上被告人何某某。何某某收取罗某、刘某某14.1万元印刷款后,购买纸张并委托拥有印刷设备的被告人赵某进行非法印刷,共计印刷盗版教辅图书12000册。随后,罗某、刘某某等6人通过各自电商店铺销售上述盗版图书,其中罗某所售图书由张某某负责代发货。
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刘某某等6人办公点及存书仓库,现场查获包括涉案护理教辅在内的各类图书共计30657册,经鉴定均为盗版图书。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间,该团伙已通过电商平台售出盗版图书15896册。
案发后,随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围绕证据固定关键环节,从封存涉案教材、调取交易记录、保全电子数据、追踪资金流向等方面为公安机关侦查提供方向。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逐一核查6名被告人在电商平台的销售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准确锁定犯罪事实,对在盗版链条中起居间介绍作用并负责资金流转的,认定为主犯;对仅负责介绍的依法认定为从犯,并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依法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
“我们对具有侵犯著作权犯罪前科、再犯危险性高的被告人,除建议依法从重处罚外,还依法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既体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严厉打击,又落实宽严有度的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介绍道。
同时,为最大限度维护被害单位权益,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主动与8家被侵权单位沟通,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2025年3月10日,该案在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参与诉讼。庭审中,10名被告人均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通过“刑事+民事”追责机制,该案被害单位获赔经济损失及维权成本共计54700元,实现“追赃挽损”与“定分止争”的双重效果。
“检察机关的专业支持让我们从‘维权难’转向‘敢维权’,为文化企业注入强心剂。”某出版社负责人在庭后表示。
4月17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赵某、何某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罗某、刘某某等八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依法追缴十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并宣告从业禁止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单位的经济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盗版教材绝非小事,它直接侵蚀文化根基、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随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构建‘刑事惩处、民事追偿、行政协同’的立体保护网络,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为创新者营造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