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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适老(儿)化改造提取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促进消费的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减轻职工家庭育儿负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结合随州实际,制定适老(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家庭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共同居住的父母(60周岁以上)的自住住房或60周岁以上父母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如加装扶手、防滑设施等),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政策范围内生育多孩的家庭,可在多孩0-14周岁内(201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对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如儿童房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
  二、所需材料
  (一)适老化改造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如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2.60周岁以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等;
  3.提取申请人银行Ⅰ类借记卡。
  (二)适儿化改造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如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2.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属多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
  3.提取申请人银行Ⅰ类借记卡。
  三、提取金额
  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1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适老化改造提取和适儿化改造提取的,只能选择办理一种提取类别。
  (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有多名老人的只能选择1次适老化改造提取;有多名符合条件子女的只能选择1次适儿化改造提取。
  (三)适老化改造或适儿化改造提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需同时办理。首次提取应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建立家庭提取档案。以后每年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四)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或账户被冻结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本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