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制定适老(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解释说明
2025年10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提出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拓宽住房公积金应用场景、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直付租金等5条举措17项内容。对照《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11月3日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的通知》(随公积金〔2025〕4号),此次制定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住建厅《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促进消费的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减轻职工家庭育儿负担。
一、关于适老化改造提取。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借鉴襄阳、孝感、咸宁、十堰、黄冈、荆州等地作法,增加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旨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对适老化住房和适老化居住环境更新改造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本《实施细则》针对适老化改造提取的对象、范围以及提取额度和次数,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共同居住的父母(60周岁以上)的自住住房或60周岁以上父母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如加装扶手、防滑设施等),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1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关于适儿化改造提取。依据国家、省关于实施积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精神,借鉴襄阳、十堰、荆州、黄冈、孝感等地出台的适儿化改造提取政策,结合省住建厅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增加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旨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对儿童房环境改造及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育儿负担。
本《实施细则》针对适儿化改造提取的对象、范围以及提取额度和次数,明确政策范围内生育多孩的家庭,可在多孩0-14周岁内(201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对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如儿童房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1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一、关于适老化改造提取。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借鉴襄阳、孝感、咸宁、十堰、黄冈、荆州等地作法,增加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旨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对适老化住房和适老化居住环境更新改造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本《实施细则》针对适老化改造提取的对象、范围以及提取额度和次数,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共同居住的父母(60周岁以上)的自住住房或60周岁以上父母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如加装扶手、防滑设施等),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1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关于适儿化改造提取。依据国家、省关于实施积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精神,借鉴襄阳、十堰、荆州、黄冈、孝感等地出台的适儿化改造提取政策,结合省住建厅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增加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旨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对儿童房环境改造及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育儿负担。
本《实施细则》针对适儿化改造提取的对象、范围以及提取额度和次数,明确政策范围内生育多孩的家庭,可在多孩0-14周岁内(201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对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如儿童房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1次,每次合计不超过2万元,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