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市支援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的公告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市社会各界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随州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我市支援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抗震救灾款物捐赠接收情况 截至2008年9月20日,全市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2050.57万元、物资价值168.90万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缴纳的“特殊党费”287.49万元,合计捐赠资金和物资折款2506.96万元。一是慈善总会1563.14万元(其中市本级245.96万元、曾都区662.82万元、广水市654.36万元);二是红十字会447.58万元 (其中市本级367.12万元、曾都区58.05万元、广水市22.41万元);三是总工会39.85万元 (其中市本级25.71万元、曾都区8.55万元、广水市5.59万元);四是接收抗震救灾物资价值168.90万元(其中广水市慈善总会接收捐物28.9万元;市本级接收捐物140万元,其中随州新中绿汽车改装厂捐2台洒水车价值16万元,湖北齐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捐房车6辆价值124万元);五是组织部门接收“特殊党费”287.49万元(其中市本级97.17万元、曾都区123.50万元、广水市66.82万元)。 (二)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上划、支出情况 累计拨付抗震救灾资金368.13万元、物资140万元、支出0.48万元、“特殊党费”287.49万元,合计796.10万元。一是上划省慈善总会783.55万元,省慈善总会返回780万元,实际上划3.55万元;二是随州市慈善总会购买20台改装车金额337.58万元,送交灾区汉沅县;三是上划省红十字会370万元,省红十字会全部返回;四是上划省总工会27万元;五是曾都区红十字会在募集活动中支出宣传资料费0.48万元;六是送给灾区汉沅县2台洒水车、送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房车6辆,价值140万元;七是上划中组部“特殊党费”40.44万元(其中市本级17.07万元、曾都区12.54万元、广水市10.83万元);上划省委组织部“特殊党费”247.05万元(其中市本级80.10万元、曾都区110.96万元、广水市55.99万元),合计287.49万元。 (三)抗震救灾款物结存情况 抗震救灾款物结存1710.86万元,一是资金结存1681.96万元(其中全市慈善总会1225.56万元、全市红十字会447.10万元、全市总工会9.30万元)。将主要用于汉沅县安乐乡援建项目建设;二是物资结存28.90万元(现保管在广水市慈善总会仓库)。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对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上交做到了登记准确,专户管理,统一拨付,对灾区急需物资实行了政府采购,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对用于援建项目的资金,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款物及时、规范和有效使用。 随州市审计局 2008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