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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12月1日实施
农民将享受补贴购买四类限价电器
作者:唐天才、
本报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张道明报道:我市农民将可以在家门口买到便宜实用的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记者近日从商务部门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湖北被纳入其中。这又一惠农政策,使我市农民从12月1日开始,不仅可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四类限价家电,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13%的“家电下乡”补贴。 “家电下乡”就是农民在购买家电产品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直接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进行补贴。此次纳入补贴的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最高限价分别是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商务、财政部门将共同确定用于 “家电下乡”相关产品规格和品种,并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也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以财政资金补贴“家电下乡”的政策,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扩大农村消费,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近期,各级商务、财政部门正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具体方案,加强领导组织,紧锣密鼓地筹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