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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万居民参加城镇医保
一千九百多人已享受到医保待遇
作者:董斌、
  本报讯 记者董斌、通讯员何祖勇报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真好,我住院的费用报销了近一半!”近日,刚从市中心医院出院的曾都区西城双龙寺社区居民陈某激动地说。陈某因病住院用去8500多元,报销了近4000元。
    我市从今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曾都和广水两个统筹区。全市应参保城镇居民总人数46万多人。按要求,我市年底要完成应参保人数的50%即23万多人的参保工作。经过前期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登记等阶段,至目前,曾都统筹区实际缴费参保人数为87254人,广水统筹区为24501人。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各类在校生和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政府补助90元,个人缴纳2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困难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政府补助150元,个人缴纳7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政府补助90元,个人缴纳13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参保每人每年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3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有1900多人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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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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