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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四类家电有补贴
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审核
  12月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四类家电,国家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从去年12月开始,商务部、财政部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今年10月,两部委决定将这一措施延伸到新增的包括湖北在内的14个省(市)。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这次惠农活动旨在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根据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国家将对购买彩电、冰箱 (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大类产品的农村消费者,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但每类产品一户农民最多只能购买一台(部)。
    据了解,国家还给上述可获补贴的四类产品规定了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和2000元。我省 “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囊括了包括TCL、海信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内知名品牌。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商务厅、财政厅正在对家电下乡具体操作方案的细则进行会商,审核后将统一对外发布。 (见习记者 林永俊
  通讯员 刘安洪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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