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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电下乡”做好铺垫
  2月1日起,“家电下乡”政策推广到全国,各地忙着家电进村入户,如火如荼。但也有一些地方“慢半拍”,推广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无外乎政策知晓度不高、货源不充足、渠道不畅通、补贴难发放等方面,但本质上还是职能部门“下乡”思维单一,跟进措施缺乏。笔者认为,下乡的不仅是家电,其它环节都要跟着下乡,当务之急,是做好配套的“三下乡”工作:
    首先是宣传下乡。由于农村接受信息的渠道和城市不一样,报纸、网络等媒介往往在农村受众面狭窄,导致农户们对家电下乡的政策及相关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许多农民甚至没听说过家电下乡这项优惠政策,对其性质、补贴范围、补贴品种以及如何领取补贴等情况更是一无所知。有些农民即使对家电下乡有初步了解,也以为家电下乡只是企业搞的 “优惠活动”,与平时的促销没什么区别。这些误解都影响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快速推进。因此,这就要求各地的宣传促销工作必须沉下去,多采用标语横幅、墙体广告、政策传单、产品演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深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这一惠农政策的理解。同时,商务部门也要通过对外公布的咨询热线,做好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其次是渠道下乡。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家电销售网络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均远远不足,农民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上门服务不及时也会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企业和商家应该从农村实际出发,延长营销渠道长度和宽度,以企业本身已建立起的销售和服务二合一网络为依托,适时采用密集分销与独家分销,点面结合。还可以大力发展农村连锁商业,提高零售企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使家电产品有良好的销售终端,改变个体商贩主导农村零售的现状。同时,为了确保货源供应,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催调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规格型号齐全,让农户有充分的选择范围。
    再次是服务下乡。“家电下乡”最大的惠民就是补贴,但为了获得13%的补贴,消费者必须要出具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材料,再加之繁杂的“家电下乡”登记系统,由此导致了购买、补偿不同步的时间差,降低了农民购买的意愿。因此,有关部门要多动脑筋,进一步简化补贴手续,让家电下乡更加“亲民”。商务部门可以在各乡镇设立补贴审核机构、配足人员,提高农户信息录入速度、及时上报备案信息,对已购买的农户抓紧进行补贴申报。同时,对一些借网点备案变相收费、个别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拖慢“家电下乡”脚步的现象,必须进行严厉的惩处。
  □ 陈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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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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