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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净化卷烟市场
  在今年年初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会上,市政府提出了完成6.4万箱卷烟销量和税收过亿元的目标任务,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市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 《随州市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的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2009年实现无证经营卷烟户取缔率达到90%、持证经营户入网率达到100%、卷烟市场目标净化率100%的目标。为确保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我就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正视随州无证经营卷烟的现状,增强做好取缔无证经营的紧迫感
    目前,随州辖区共有卷烟经营户9233户,其中:有证卷烟经营户6721户,无证经营卷烟户2512户。无证卷烟经营户的比例占卷烟零售户总数的37%。无证经营的比例之高、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危害之大都比较罕见。
    二、充分认识无证经营卷烟的危害,增强做好取缔无证经营的责任感
    无证经营的危害性,突出表现在“四个不利于”:
    一是无证经营的大量存在,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践踏,不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是无证经营的大量存在,必然扰乱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不利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三是无证户的大量存在,必然损害国家利益、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随州烟草经济发展。
    四是无证经营的大量存在,必然危及我市卷烟营销工作的规范,不利于提升烟草服务经营的能力。
    三、落实取缔无证经营的安排部署,增强做好取缔工作的使命感
    按照 《随州市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烟草部门的人员,要当好排头兵,主动地争取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取缔无证户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一)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市烟草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和协调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区(市)局也要制订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承担起辖区范围内的取缔工作,确保取缔无证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市)烟草局要按照市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 《随州市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管辖区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管理所、到片区、到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各区(市)烟草局要在对经营户基础信息摸清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无证经营户的登记、统计和分类。要对无证户的姓名、籍贯、年龄、性别、详细的经营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经营类型、经营状况、进货渠道等等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无证经营户档案。确保经营户基础信息准确、资料齐全、档案完整。
    (三)深入调研、摸底归类。各区(市)烟草局要对无证户进行分类,对照行政许可的标准,将无证户划分为可办证户和不可办证户。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户,要引导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办理并核发许可证,使其合法经营。对于不符合办证要求的经营户,要登记造册,纳入取缔对象进行取缔,逐户告知劝停劝退。各区(市)烟草局要在4月底之前,主动向工商部门提供辖区内的无证户名单,针对需要取缔的无证户下达 《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告知违法经营处罚的依据、办法及后果,做到手续完备、有理有节。
    (四)分类管理,集中治理。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按照先城区集镇、公路沿线,后边远农村、零散摊点的顺序,对本辖区经劝停无效的无证户进行分步取缔。从4月下旬开始,以正式移交文书的形式,对劝停劝退没有效果的经营户和取缔对象移送辖区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各辖区管理所要负责组织力量,配合工商部门将无证户取缔到位,并对已取缔的商户进行复查,防止反弹,复查情况要及时反馈工商部门。
    (五)建立月报制度,搞好监督检查。烟草各专卖管理所(中队)每月下旬要将本辖区内无证户的基本情况,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上报各区 (市)烟草局,各区(市)局每月5日前向市烟草局专卖办上报取缔无证户的实施情况。市局将成立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取缔情况进行督办,对取缔进度迟缓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
    (六)加强源头监管,落实限量措施。各单位要调查无证户的供货渠道,从源头上堵住向无证户供货的卷烟大户,堵源截流,切断无证户的货源。
    (七)加强烟草、工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力度。各区(市)烟草局成立的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要主动和工商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合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取缔无证户活动。同时,要增加联合执法的频率,建立工商、烟草联合机制,设置维权投诉电话。对无证户要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对一些日常管理相对困难,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区域进行重点突破,对一些不配合管理的重点户、钉子户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教育,实行严厉打击。
    (八)加强回访,防止反弹。针对无证经营“隐蔽性”强、“复发性”高等特点,各单位还应建立回访制度,不定期地对已取缔户进行明察暗访,以防止 “死灰复燃”;对那些屡教不改的无证户,要组织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进行强制取缔,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新增无证户的取缔工作,各区(市)烟草局要加强市场巡查,做好许可证事前监督管理。
    (九)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各单位专卖管理人员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确保服务质量,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个性化服务与管理。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体现情法结合,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同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操作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取缔无证户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联系,防止对抗执法行为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黄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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