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是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最直接的表现。最朴素的理解应当是:说了就要做到,做了就要做好,而不是一见势头不妙就打退堂鼓,给自己找理由、寻退路。我把它归结为 “话不回说”。
话一说回来,就意味着执行的信心在动摇,预期的目标变模糊。比如:我们要在事业上争先创优,经过努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时就自我安慰:我们基础差、人员少,达到现有水平已经不错了;坚持制度,抵制违纪违规甚至违法活动时磨不开面子或经不起纠缠,就可能为自己找借口:法规和制度的确要遵守,可是话说回来,人情还是要讲呀;对待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集体或个人避重就轻,还是用那句话打掩护:话又说回来,人家没有功劳有苦劳,造成这种后果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诸如此类,把真正要说的话放在“但是”的后面,转折的背后只是警告、批评、下不为例,而后不了了之。
话一说回来,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就会大大降低。大家都熟悉《三国演义》中 “挥泪斩马谡”的故事。马谡失了街亭,孔明叱左右推出辕门外斩首。参军蒋琬见武士要斩马谡,对孔明说:今天下未定,斩杀智谋之臣,岂不可惜?但孔明说的是: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就是用法分明。今天我若废法,拿什么去讨伐敌人?孔明的所作所为,就是维护了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当时,孔明作为丞相辅佐刘禅,实际上是“二把手”主政,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规制度执行力,那些新官旧臣是不会服气的。
话一说回来,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认同心理,仅凭个人威信、人格魅力随意处置人和事,就可能使大量心血凝聚的法规、制度靠边站,形成以个人为中心的小圈子,伤害大多数人心,使公信力流失。京剧《打龙袍》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宋仁宗生母李妃二十多年流落宫外,幸得包拯等人弄清“狸猫换太子”的来龙去脉。仁宗亲率仪仗接李妃进宫,李妃却要包拯先办仁宗不孝之罪方肯入宫。以臣审君这个天大难题,着实考验包拯的执行力。包拯以不孝罪名判仁宗脊杖之刑,但“杖”的却是仁宗龙袍,此举在当时无疑是聪明之举,于理也算说得过去。但现在再有类似做法,显然不能服众。聪明的公众必然要追索立法、执法、法律解释、变通执法等法治元素在内的普遍性和科学性,要求执法不打折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不到这些基本要求,要想别人服从是不可能的,就是勉强服了,也是口服心不服。
总之,话一说回来,味道就变了,至少显示了四个方面的缺失:第一,法规或制度目标的确立缺乏科学性,工作目标好高骛远,心中无底决心大,到头来检查、考核、结论困难,只有绕开矛盾,自我开脱;第二,工作努力不够,没能达到应有的高度,拿自己的劣势与别人的优势相比,甘与中庸和落后为伍,以此搪塞掩盖不足;第三,自身不过硬,放纵了别人,等于宽松了自己,落得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第四,信心不足,对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发展没有把握,担心基础垫高了,将来骑虎难下。话不回说,正是针对 “工作部署向前看,工作落实向后转”之类痼疾的一剂良药,要求我们做到的是科学制订目标,讲究工作程序,执行督办纪律,严格执法执纪,公开公平奖惩,使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执行中无真空、无滞后。有了破釜沉舟、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定信念,有了不变形的执行力,公信力自然会不断加强。
(吴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