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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出租车司机致一死一伤
四被告中三个为未成年人
本报讯 通讯员陈光友报道: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胡某等四被告抢劫出租车司机一案。 去年8月3日晚至8月5日凌晨,被告人胡某伙同被告人谢某、铁某、李某某等在广水市及周边4次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抢得人民币1500余元及手机等物品。 据公诉人介绍,胡某等人结成团伙,分工明确,计划周密,选择深夜和凌晨为作案时间,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给当地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因被告人谢某、铁某、李某某均为未成年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四被告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