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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消委发布二季度投诉报告
商品质量投诉居首位
作者:宋俊超
7月15日,广水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广水市第二季度消费投诉报告。报告显示,在全部受理的投诉中,商品服务质量投诉为144件,占投诉总量的54%,位居第一。 欺诈交易、售后服务差、虚假广告宣传投诉分居第二、三、四位,分别占总量的23%、14%、7%,其它申投诉占2%。从被投诉对象来看,个体经营者占89%,企事业单位占9.5%,其它占0.5%。 综合来看,该市的消费者投诉具有以下特点:售后服务难保全。个别服务企业以消费者收据联丢失而拒退押金;有的企业在消费者受骗及时投诉报案后,不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行骗行为的发生;部分托运经营者对托运物品保管不善,对丢失的托运物品理赔不积极等。虚假广告误人不浅。少数企业以推广致富技术为名,利用一些不良媒体或网络散发夸大、虚假的广告宣传,引诱外地农民购买技术;一些家电经营者为促销借用环保、节能的名义对家电性能作虚假表示;一些不良经营者以打折的名义推销价格虚高的商品和服务等。商品房投诉有所抬头。商品房实有面积未达到约定而经销商不退多收房款;部分商品房配套设施不到位,商品房的门窗、房门的质量瑕疵引起消费者投诉,销售商在收取消费者部分预定款项后迟迟不与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引起消费者不满。 (本报记者 宋俊超 通讯员 修峰 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