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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 [2010]21号)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予以公告,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5个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2、严禁买官卖官; 3、严禁跑官要官;4、严禁违规用人; 5、严禁干扰换届。 二、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5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换届是对每一名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考验,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通知》要求,在换届过程中率先垂范,带头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不正之风。 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请及时向组织报告和反映,提供查核线索,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随州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22)12380、3593076 随州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 http://www.szzzw.gov.cn/12380/index.htm 区市县举报邮箱: 曾都区:szzdzzb12380@sina.cn 广水市:szgszzb12380@sina.cn 随 县:szsxzzb12380@sina.cn 来信请寄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441300。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