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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稳定菜篮子又出新举措
出台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办法
作者:徐斌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随州市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实施细则》日前出台,从11月1日起,我市城市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价格备案管理制度,如果摊位费要调整,需要重新备案,摊位费要在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公示。
    《随州市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实施细则》由市物价局、商务局和工商局联合制定。根据该办法,我市城市(包括乡镇)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价格备案制度。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主导、国有资本参与)的城市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摊位费依据成本、税金和利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由物价部门核定中准价和浮动幅度,主办者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摊位费标准。
    其他的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其摊位费由主办者依据市场成本和合理利润并兼顾经营者的承受能力,与经营者协商确定,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如果标准要调整,需要征求经营者意见,并公示调整方案,在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备案。(记者 徐斌 通讯员 周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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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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